來源: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
據央視新聞報道,“保健品坑老”指的是違法經營者以虛假夸大宣傳保健品功效,誘導和欺詐老年人購買消費,騙取老年人錢財。前不久,發(fā)生在江蘇省常州市的一起“保健品坑老”案件中,違法經營者除了承擔刑事責任之外,還在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中被判支付懲罰性賠償金七千多萬元的巨額賠償。
天眼查App顯示,涉事公司為江蘇斯瑪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冊資本16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郭興亮,經營范圍包括食品銷售;生物制品技術開發(fā)、技術轉讓和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yè)務等。股東信息顯示,郭興亮為該公司最大股東,其他股東還包括謝銀全、王俊等人。
天眼查司法風險顯示,江蘇斯瑪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涉及多條司法案件,案由均為產品責任糾紛。2021年3月,該公司因產品責任糾紛被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70105592元。此外,2020年7月該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