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知網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不公平高價、限定交易行為、限制網絡數(shù)據庫服務市場競爭等,被處以8760萬元罰款,并被要求全面整改。
對此,知網方面回應稱,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對于輿論爭議的霸王條款、價格飛漲,知網宣布了整改獨家合作、大幅降低服務價格等15項整改措施。
輿論口誅筆伐的知網,上游廉價收割著作權涉嫌侵權,下游訂閱費用高企。以平臺之名,籠絡全國絕大多數(shù)學術作品集中于此,同時順手收割那些作品背后的作者的價值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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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不僅使天下用戶“苦知網久矣”,而以趙德馨教授起訴知網事件為導火索,損害幕后作者的權益也讓知網備受質疑。
高額罰款落地,百余件著作權侵權案件陸續(xù)敗訴,在混亂的市場環(huán)境中,高歌猛進20余年后,中國知網帶著飽受爭議的運營模式終于行至十字路口。
長期以來,平臺經濟一邊蓬勃發(fā)展,一邊時常處于創(chuàng)新和競爭相互沖突的矛盾中,它們實現(xiàn)了相關領域資源的空前整合,卻又通過其支配地位對市場競爭和創(chuàng)新產生干擾和制約。
市場監(jiān)管總局認定知網實施壟斷行為,不僅在于警示知網本身,遏制其壟斷行為對用戶及作者產生的傷害,還傳遞了堅定的信號,當監(jiān)管即公權力有效介入,過去“有恃無恐”的知網要改改了。
如果不是學術論文的創(chuàng)造者,那么高昂收費是否匹配它作為集納平臺的角色?這張罰單告訴知網,如果不改變經營模式,就會遭受巨大的懲罰,這也是通過《反壟斷法》為企業(yè)的創(chuàng)新發(fā)展提供必要的法治空間。
罰款是第一步,也是一小步?,F(xiàn)階段看,知網是國內最大的數(shù)字出版平臺、數(shù)據庫商,收錄文獻期刊數(shù)量比維普和萬方加起來都多。因此,無論是查重服務,還是數(shù)據庫服務,知網顯然都是獨一無二的。
從這個角度看,知網的整改不僅是知網的問題,還會牽扯到如何打破壟斷的難題。知識不應成為壟斷與斂財?shù)墓ぞ?,更不應該讓學生以高昂的費用獲取,讓著作權所有者以不合理的低價授權,這是反壟斷的初衷,也是整改知網的歸宿。
與此同時,保護知識產權,保護作者的合法利益同樣不能忽視。知網是在占據了龐大的學術數(shù)據資源后,反過來對學術期刊和學者形成鉗制。而所謂傳播力也是知網所擁有的核心權力。對于亟待職稱評定的學者來說,獲得學術影響力會讓他們自愿或者部分自愿地讓渡自身權益。
兼顧使用者和創(chuàng)作者保護,讓知識更具有公益性質,能夠自由流通,能夠全民分享,是所有與知網有關聯(lián)的群體的共同訴求,也是輿論圍觀知網事件形成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