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城市副中心報 作者:安然
今年年底之前,京津冀區(qū)域內電子駕駛證、電子行駛證有望實現(xiàn)共享互認。此措施作為市政府今年將完成的31件實事之一,已通過媒體并同時在首都之窗網(wǎng)站上公布。
電子駕駛證俗稱“電子駕照”,可作為實體證件的補充。作為公安部正在推廣的公民電子證照之一,目前正處于各地“先行先試”階段,但尚未有全國整體推進的統(tǒng)一措施。
記者了解到,電子駕駛證、行駛證在各地試用之初,仍然是“單純電子形式證件”,實際功能如同實體證件的電子照片,可用于證明“本人和本車擁有合法駕駛資格和合法登記信息”。預計今后將逐步向“整合駕駛員、車輛背景資料,掃碼后可通讀車駕管信息”的方向發(fā)展,融入政府管理和提供服務的內容。從技術和投入的層面上講,后者顯然要大得多。
在已經(jīng)開始應用電子駕照的省市,駕駛人如果未攜帶實體駕駛證,交警進行路面查驗的時候,允許駕駛人出示二維碼圖案的電子駕照,通過執(zhí)法終端核實之后,不會以“未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為由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據(jù)官方通報,2020年9月30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正式實施互認,打破了之前試用電子駕照的省區(qū)、城市之間互不承認,僅認可本行政區(qū)域內電子駕照的局面。目前滬蘇浙皖的司機辦理電子駕照電子行駛本之后,在四省市區(qū)域內將不會再因“未攜帶駕照行駛本”而被交管部門處罰,此舉對推動電子證照共享互認工作具有明顯的示范作用。
目前,北京尚未正式應用電子駕照和電子行駛本,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發(fā)生爭議較大、損失明顯的事故,未攜帶駕照一方除了會被處罰之外,還有可能被交警暫扣車輛。
此次電子駕駛證和行駛證的應用和信息共享互認,作為市政府31件年內辦結的實事之一向社會公開,將有望對此項工作產生助益。